欧盟就《人工智能法案》达成临时协议
该协议要求人工智能基础模型在投放市场前遵守透明度义务,包括起草技术文件、遵守欧盟版权法以及公开用于模型训练的内容摘要。具有系统性风险的高影响基础模型必须进行评估,减轻系统性风险,进行对抗性测试,向欧盟委员会报告严重事件。
协议还对政府行为予以约束,政府只能在面临恐怖袭击等真正、当前或可预见威胁时,才可使用实时生物识别监视。协议禁止认知行为操纵、禁止从互联网或监控视频中抓取面部图像、进行社会评分、或者对种族、宗教信仰、性取向等进行识别分类。
欧盟成员国和欧洲议会成员将在未来几天讨论细节,一旦双方正式批准,法案预计将在明年初生效,并在两年后实施。
虽然欧盟委员会委员称赞欧盟起到了全球标准制定者的角色。但“数字化欧洲组织”批评此举给公司增加负担,“欧洲数字权利中心”也批评法案将使得欧盟范围内的实时公开面部识别合法化。
—— 路透社 , 竹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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