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

上海市政府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

上海市政府多部门今日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通知提出,充电费用实行价费分离,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在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推动充电设施由电网直接供电,电网企业应对具备改造条件的充电设施,尽快实现向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直接供电。

—— 上海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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