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新法律要求数字商品明确表示“购买”是使用许可而不是所有权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加文·州长纽瑟姆签署了一项法律 (AB 2426),以打击数字游戏、电影、音乐和电子书的“消失”购买行为。该立法将迫使数字商店告知消费者,他们只是获得了使用数字媒体的许可,而不是暗示消费者实际拥有它。当该法律于明年生效时,将禁止数字商店使用“买”或“购买”等词语,除非他们告知消费者他们并没有获得对所购买内容的无限制访问权。数字商店必须告知消费者他们所获得的只是可以被撤销的使用许可,并提供所有相关限制的清单。违反规定的公司可能因虚假宣传而被罚款。新法律不适用于提供“永久离线”下载的商店。
—— Theverge、Arstechni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