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数据条例公开征求意见,探索跨境数据流通“白名单”制度
《条例》还提到,南沙应当完善数据基础设施,推动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试验区建设,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加强与港澳数据交流合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数据高效、有序流动。南沙应当发展壮大算力、数据算法、数据加工、数据服务等数据类核心产业,打造数据产业集群,打造国际数据合作产业发展集聚区。
广州将支持南沙在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试点,建设国际光缆登陆站和国际互联网接入绿色通道,探索开展离岸数据服务试点,构建数据跨境监管模式,探索跨境数据流通“白名单”制度,保障数据跨境安全。
广州还将支持南沙在保障重要数据安全前提下,探索与港澳相关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重点平台建立专用科研网络,打造便捷的跨境互联网络环境,实现科学研究数据依法跨境互联互通。南沙应当推动建立跨境科研数据分级分类安全评估管理机制,并做好相关数据安全保障预案。
—— 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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