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网信办发文加强“自媒体”管理
1.严防假冒仿冒行为。 2.从事专业领域的“自媒体”,应在账号主页展示认证名称。 3.“自媒体”在发布涉及社会事件等相关信息时,应标注信息来源。 4.网站应当要求“自媒体”对其发布转载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发布页面展示“自媒体”账号名称,不得以匿名用户等代替。 5.加注虚构内容或争议信息标签。“自媒体”发布含有虚构情节内容,网站应标注标签。 6.完善谣言标签功能。涉重大突发事件等领域谣言,应及时标记谣言标签。 7.网站应当严格执行“一人一号、一企两号”账号注册数量规定。 8.“自媒体”申请开通营利的,需3个月内无违规记录。 9.网站对违规“自媒体”采取禁言措施的,应当暂停其营利。 10.完善粉丝数量管理措施。“自媒体”因违规行为增加的粉丝数量,网站应予以清除。 11.加大对“自媒体”所属MCN机构管理力度。 12.网站应当及时发现并严格处置“自媒体”违规行为。 13.网站应当加强违规“自媒体”处置和曝光力度。
—— 中央网信办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