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本规定所称网络暴力信息,是指通过网络对个人集中发布的,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以及严重影响身心健康的道德绑架、贬低歧视、恶意揣测等违法和不良信息。

平台应当建立应当网络暴力的完善机制。禁止假冒、恶意关联网络暴力事件当事人进行违规注册或发布信息。在用户协议明确用户传播网络暴力应承担的责任。平台应定期发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公告。

在区分舆论监督和善意批评的基础上,明确细化网络暴力信息标准,增强识别准确性。对涉网络暴力重点账号,应采取干预限制措施。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预警模型,及时发现网络暴力。

发现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网络暴力信息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平台应当加强对跟帖评论信息内容的管理。禁止创建以匿名投稿、隔空喊话等名义发布导向不良等内容的话题版块和群组账号。加强直播和短视频内容审核,发现问题及时阻断。新闻信息跟帖评论实行先审后发。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借网络暴力事件实施蹭炒热度、引流和故意带偏节奏。

平台应提供一键关闭陌生人私信、评论、转发和消息提醒等设置。网络暴力当事人涉及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的或公开表示遭受网暴,平台应强制介入,协助启动一键防护功能。平台因处置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可责令暂停信息更新。

—— 中央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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