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规范»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网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

通知要求:

生产企业应确保移动智能终端中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预置应用软件均可卸载,并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载方式供用户选择。…

基本功能软件仅限于“操作系统基本组件”、“保证智能终端硬件正常运行的应用”、“基本通信应用”和“应用软件下载通道”四类,同一基本功能应用至多有一个可设置为不可卸载。

—— 信息通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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