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网络内容监管法案》

网络不是非法之地,世界各国/地区都开始立法加强网络内容监管

欧盟
欧洲联盟决策阶层于7月5日通过一套范围广大、影响深远的《数字服务法案》,该法案主要为数字服务供应商规定了明确的义务,将强制要求 Meta 、Google 、亚马逊、苹果、微软等跨国高科技网路业巨头,严格管制其社交平台、搜索引擎、购物网站上的「违法内容」,否则将被课以天文数字的罚金——全球营收的 6%。

台湾
「数位中介服务法」草案(以下简称”中介法”),乃参考今年7月获欧洲议会通过数字服务法(DSA,Digital Services Act),所制定数位通讯传播中介服务的一般性规范,主要涵盖中介服务提供者资讯揭露、提出透明度报告、通知及回应等相关义务。依据草案的说明,数位中介服务系指,透过有线、无线、卫星或其他电子传输设施传送数位格式的声音、影像、文字、数据或其他讯息提供的通讯传播中介服务。

美国
综合《The Verge》和《TechCrunch》的报导,虽然这项立法只保护欧盟公民,但世界各地肯定也会受到影响,因为科技公司可能会评估,以欧盟严格的法规来监管内容会更具成本效益。而且美国的立法者也开始在欧盟的做法中寻找灵感,达到监管科技巨头的目标。

—— fff3ggg@hostloc(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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