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2月26日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规定: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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