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当地时间1月27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在的公开会议上通过一致表决,撤销中国联通美洲公司运营权。
在该命令发布后的60天内,要求中国联通美洲公司停止其根据第214条授权所提供的任何国内或国际服务。
第214条授权,即“214牌照”。是指根据美国通信法(1934年版及1996年修订版)第214条规定,取得FCC颁发的国际电信业务授权——在美国与外国之间提供国际公共运营商通信服务,同时基于一揽子授权在美国提供国内跨州公共运营商通信服务。
https://docs.fcc.gov/public/attachments/DOC-379680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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