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自今年10月起将对在非美国船厂建造的汽车运输船征收入港费。此举旨在通过经济手段保护本国造船和海运业,维护所谓的”经济安全”。根据美国贸易法301条,收费依据是船舶装载的最大车辆数量乘以每CEU(可装载一辆小型汽车的空间)150美元的标准。
大型汽车运输船的载客量通常在6000至7000辆之间,这意味着一艘满载的船只将被收取超过100万美元的费用。该政策将在完成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后于10月14日正式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美国国内建造与对象船舶同等或以上规模的船舶,并且满足以下条件:船体钢材全部采用美国产、焊接和涂装等工艺均在美国境内完成、发动机和螺旋桨等关键部件也必须使用美国国产,则可最多获得三年的入港费豁免。
这一政策不仅影响到中国等非美国造船企业,还可能对全球汽车物流格局产生深远影响。特别是在10月这个全球海运旺季,预计将会增加相关航运成本,并给依赖中国海运公司的国际物流带来新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