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民航局新规充电宝需随身带禁放行李内
大马民航管理局颁布新规,航空乘客自3月4日起需随身携带充电宝,而非将其存放在头顶行李舱内的随身行李中。马来西亚已针对锂离子电池发布新指令,这一举措是在韩国发生机舱火灾后做出的。根据原有规定,充电宝不得存放于托运行李中,乘客须将其放置于随身行李内。但根据3月4日发布的新指令,航空公司须提醒乘客,避免将充电宝存放于头顶行李舱内的随身行李,而是要将其随身携带。今天早些时候,泰国国家航空公司泰国航空宣布,自15日起禁止乘客在飞机上使用充电宝。韩国同样于3月1日开始实施更严格的规定,要求乘客将充电宝与电子烟随身携带,而非存放于头顶行李舱内。
—— 马来西亚 东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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