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要求智能网联汽车OTA 升级必须备案

中国要求智能网联汽车 OTA 升级必须备案

中国工信部今日发文规范汽车生产企业智能网联汽车软件 OTA 升级活动备案,避免企业通过 OTA 升级隐瞒车辆缺陷或规避责任。企业实施 OTA 升级活动消除汽车产品缺陷、实施召回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缺陷汽车产品。若消除缺陷的措施涉及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变更,企业应当在取得产品变更许可后,方可恢复相应汽车产品的生产。企业在获知其生产销售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发生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失效导致功能退出等事件或搭载组合驾驶辅助系统车辆发生碰撞等事故的,须向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报告。

—— 市场监管总局召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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