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要求网络平台不得编造删除消费者评价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合规指引。指引提出,不得编造、修改、删除、屏蔽消费者的评价信息,也不得好评前置、差评后置误导消费者。自动续费前五日应以显著方式提醒,并提供简便的随时取消或变更选项。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采用一次概括授权、默认授权、与其他授权捆绑、停止安装使用等方式,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信息。收集、使用个人生物特征、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等敏感信息的,应当取得消费者的单独同意。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 央视新闻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