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推出新规定

中国十部门联合印发《互联网军事信息传播管理办法》

中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会同各部门研究制定了《互联网军事信息传播管理办法》,近日联合十部门共同印发。重点对从事互联网军事信息传播活动,开办互联网军事网站平台、网站平台军事栏目、军事账号,以及对互联网军事信息传播实施监督管理等作出规范,自3月1日起施行。

其中规定,网站平台为用户开通军事账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核验,并报送网信部门和军队部门;禁止传播含有军事秘密、国防科技工业秘密或者未公开的信息,包括军队历史未解密的事件和人物;转载军事新闻信息,应当转载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退役人员,不得以军队人员身份在互联网参与相关活动;互联网论坛社区版块和互联网群组应当加强对传播军事信息的管理,规范用户军事信息传播行为。

——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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