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音乐娱乐集团因未经许可使用音乐作品被判侵权

酷狗音乐被判侵权 音著协获赔22万元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今日发文称,腾讯音乐娱乐集团因未经许可使用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再被法院判决认定侵权。截至2024年12月19日,就音著协诉广州酷狗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侵害音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音著协收到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二审判决书,全部判决驳回酷狗音乐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法院就上述案件,判决酷狗音乐向音著协赔偿经济损失共计近22万元人民币。音著协已经对腾讯音乐集团多次提起侵权之诉,已经生效的判决中,法院全部判决腾讯音乐集团旗下平台构成侵权,其他亦有多起对QQ音乐、酷狗、酷我、全民K歌平台的维权诉讼案件正在法院审理过程中。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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