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局拟加强对internet大主播的监管

中国税务局拟遏制少数大主播偷税行为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今日发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旨在通过健全常态化涉税信息报送制度,有效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秩序。根据规定,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在季度终了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上季度汇总的相关收入信息,对于规定施行前的存量收入信息则无需报送。税务部门将对获取的涉税信息依法保密,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涉税信息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数据安全。规定特别强调,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收入信息可不报送。

—— 中国税务局

更多文章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