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李在镕不当合并案二审结果

三星李在镕不当合并案二审被检方求刑五年

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刑事13庭25日就三星电子会长李在镕不当合并与会计造假案进行二审最后一场庭审。检方提请法院判处李在镕有期徒刑5年、罚金5亿韩元。检方指控,李在镕涉嫌违反《资本市场法》和渎职。李在镕等人涉嫌在三星集团未来战略室2015年推进集团旗下第一毛织和三星物产两家公司的合并过程中,故意发布虚假信息哄抬第一毛织股价、压低三星物产股价,以帮助李在镕以最低费用继承经营权并强化其在集团内的影响力,因此于2020年9月被检方起诉。法院今年二月就此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处李在镕无罪,检方不服判决提起抗诉。

—— 韩联社

更多文章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