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网信办就《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草案所指的网络安全审查将重点评估采购活动、数据处理活动以及国外上市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
草案拟要求,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草案拟建立的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由中央网安委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国安部、财政部、商务部、央行、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证监会、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
草案通过后将替代原《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试行)。
(中央网信办)
—— 征求意见就见外了,当然是鼓掌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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