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行警告关于虚拟货币的规定

中国央行:我们郑重警告辖内相关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辖内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更多文章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