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管理

  • 加强车载音视频管理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载音视频管理的通知

    近年来,随着车联网技术不断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开始在车载无线广播接收终端的基础上增加网络音视频接收模块,不断丰富传播形态和视听消费场景,但也出现了个别车载音视频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无线广播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递中央声音,保障国家政令畅通和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传输方式,也是接收突发应急信息的重要基础设施,为确保中央声音、应急信息覆盖至车辆空间,塑造车载音视频舆论新格局,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通知》 要求规范车载无线广播接收终端管理、规范车载网络音视频服务管理、规范车载音视频运营管理。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自媒体管理加强措施》

    中央网信办发文加强“自媒体”管理

    1.严防假冒仿冒行为。 2.从事专业领域的“自媒体”,应在账号主页展示认证名称。 3.“自媒体”在发布涉及社会事件等相关信息时,应标注信息来源。 4.网站应当要求“自媒体”对其发布转载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发布页面展示“自媒体”账号名称,不得以匿名用户等代替。 5.加注虚构内容或争议信息标签。“自媒体”发布含有虚构情节内容,网站应标注标签。 6.完善谣言标签功能。涉重大突发事件等领域谣言,应及时标记谣言标签。 7.网站应当严格执行“一人一号、一企两号”账号注册数量规定。 8.“自媒体”申请开通营利的,需3个月内无违规记录。 9.网站对违规“自媒体”采取禁言措施的,应当暂停其营利。 10.完善粉丝数量管理措施。“自媒体”因违规行为增加的粉丝数量,网站应予以清除。 11.加大对“自媒体”所属MCN机构管理力度。 12.网站应当及时发现并严格处置“自媒体”违规行为。 13.网站应当加强违规“自媒体”处置和曝光力度。

    —— 中央网信办

  • 国家发改委严禁“一刀切”执法

    国家发改委:严禁未经法定程序要求普遍停产停业 杜绝“一刀切”“运动式”执法

    据中国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袁达6月14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下一步,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深化推进综合监管改革,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等。根据企业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

    严禁未经法定程序要求普遍停产停业,杜绝“一刀切”“运动式”执法。全面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扩大多部门联合监管范围和频次,完善监管方式,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 界面新闻

  • 冠病病毒对中国的管理将会发生变化

    中国专家称冠病病毒防控回归乙类管理条件渐趋成熟

    中国近期疫情防控措施转向,各地防控逐步松绑。中国传染病专家称,根据现有冠病病毒特点,一直按甲类传染病级别管理的冠病再延续甲级模式并不适宜,回归乙类管理甚至降级为丙类,都将成为可能。

    针对冠病超强传播力、较强致病力等特点,中国官方在2020年1月将其纳入乙类传染病,但采取甲类传染病管理措施。

    据第一财经报道,对于当前冠病病毒所呈现的流行病特征是否符合脱离甲类管理的条件、是否适合回归乙类传染病管理的问题,一位传染病专家称,“传染病管理模式的主要依据来自于传染病的传染性和致病力”,对于致病力强、病死率高且传染性强的传染病,一般归为甲类或者乙类甲级管理,管控措施一般是采取强制性隔离、疫区封锁等。

    对于发病率较高,引起高病死率,但传播能力有限,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会归为乙类;对于传染强、致病力弱、病死率低的传染病,一般归为丙类。

    但随着病毒不断变异,当前在全球流行的奥密克戎变异毒株,其临床特点也逐步被认知,众多科学研究以及真实世界的数据显示,其传染性逐步增强,但其致病力及病死率降低。因此管理级别又必须要重新考量。

    —— 联合早报

  •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中央网信办发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规定》自12月15日起实行。相比征求意见稿,将“点赞”也增加纳入规管范围;将跟帖评论信息一律“先审后发”的规定改回为只针对新闻信息。

    —— 中国网信网(全文),竹新社

  • 腾讯和微信支付关于个人收款码管理的公告

    腾讯发布公告:根据人行通知,管控个人收款码用于经营活动

    腾讯此前发布的公告说:《通知》明确“制定收款条码分类管理制度,有效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使用收款条码的场景和用途,防范收款条码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违法违规活动。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

    微信支付积极深入研究新规要求,经全面、充分评估客户的支付需求,现就过渡期内的收款条码使用情况予以说明:目前,微信支付个人收款码和商户收款码都能正常使用,日后若涉及相关调整,将另行通知。

    个人收款码是微信支付为个人用户提供的收款产品,商户收款码则是微信支付为与财付通签约的商户提供的收款工具,大家可以根据自身需求申请不同收款码。

    https://mp.weixin.qq.com/s/vI3SxCAK5jH–jULRL925A

  • 国家版权局强化数字音乐版权管理

    国家版权局:各数字音乐平台等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签署独家版权协议

    1月6日,国家版权局在京约谈主要唱片公司、词曲版权公司和数字音乐平台等,要求数字音乐产业各方协力维护数字音乐版权秩序,构建数字音乐版权良好生态。

    约谈强调,各唱片公司、词曲版权公司、数字音乐平台应采取符合音乐传播规律、公平合理原则和国际惯例规则的授权模式,应通过保底金加实际使用量分成模式结算,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签署独家版权协议;完善内部版权管理制度,授权音乐作品应当曲库目录明确、版权权属清晰,维护音乐作品著作权人和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优先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数字音乐产业各方之间的版权纠纷;积极探索新场景、新业态音乐作品授权使用机制;建立符合市场需求的数字音乐版权运营模式。

    —— cnBeta

  • 工信部下架106款违规app

    爱回收、豆瓣、唱吧等106款App被工信部下架

    针对APP超范围、高频次索取权限,非服务场景所必需收集用户个人信息,欺骗误导用户下载等违规行为进行了检查,并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APP进行了公开通报。工信部立即组织对上述106款APP进行下架处理,相关应用商店应在本通报发布后,立即组织对其进行下架处理。针对部分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APP,属地通信管理局应对APP运营主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扩展:真的会越来越美好吗

    #网络安全
    #隐私

  • 哪些网名不符合《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管理规定》

    考考你,根据如下规定:

    第六条 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在注册、使用账号名称信息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互联网个人用户的账号名称信息应当充分体现个人特征,不得模仿、类似党政军机关、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的名称、标识,或是国家行政区域的地理名称,避免误导公众;互联网机构用户的账号名称信息应当与机构自身的名称、标识等相符合,与机构性质、经营范围和所属行业类型相匹配。

    请问如下网名符合《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管理规定》 的是:

    a:法外狂徒张三
    b:观察者
    c:依法治国特朗普
    d:社会主义接班人

  • 服务商内部混乱

    服务商内部混乱

    后台显示的续费金额似乎是循环优惠后的数字。感觉服务商内部一团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