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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将于8月1日生效

    中国《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将于8月1日生效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经国家网信办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文旅部、广电总局同意,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其中“网络暴力信息,是指通过网络以文本、图像、音频、视频等形式对个人集中发布的,含有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威逼胁迫、侵犯隐私,以及影响身心健康的指责嘲讽、贬低歧视等内容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规定中要求,“禁止用户在版块、词条、超话、群组等环节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网络暴力信息,禁止以匿名投稿、隔空喊话等方式创建含有网络暴力信息的论坛社区和群组账号。”违反有关规定,可“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涉及危害公民生命健康安全且有严重后果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 网信办(规定全文)

  •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本规定所称网络暴力信息,是指通过网络对个人集中发布的,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以及严重影响身心健康的道德绑架、贬低歧视、恶意揣测等违法和不良信息。

    平台应当建立应当网络暴力的完善机制。禁止假冒、恶意关联网络暴力事件当事人进行违规注册或发布信息。在用户协议明确用户传播网络暴力应承担的责任。平台应定期发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公告。

    在区分舆论监督和善意批评的基础上,明确细化网络暴力信息标准,增强识别准确性。对涉网络暴力重点账号,应采取干预限制措施。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预警模型,及时发现网络暴力。

    发现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网络暴力信息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平台应当加强对跟帖评论信息内容的管理。禁止创建以匿名投稿、隔空喊话等名义发布导向不良等内容的话题版块和群组账号。加强直播和短视频内容审核,发现问题及时阻断。新闻信息跟帖评论实行先审后发。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借网络暴力事件实施蹭炒热度、引流和故意带偏节奏。

    平台应提供一键关闭陌生人私信、评论、转发和消息提醒等设置。网络暴力当事人涉及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的或公开表示遭受网暴,平台应强制介入,协助启动一键防护功能。平台因处置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可责令暂停信息更新。

    —— 中央网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