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旗下公司因虚假计税被罚 2 万
富士康集团旗下的富联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因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被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拟罚款 2 万元人民币。
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将部分非直接从事研发人员费用列入研发人员人工费用,进行加计扣除。其中,2021年度涉及8人费用88万余元,2022年度涉及15人费用105万余元。根据规定,当事人企业所得税超范围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应调增为应纳税所得额。
股权全景穿透图显示,富联科技(武汉)由富联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后者为工业富联全资子公司。
—— 和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