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须设青少年模式
中国网络信息办公室今天(14日)发布法规草案,规定从事网络游戏、直播等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青少年模式,以保护未成年人。
据中国网信办旗下“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消息,为了营造健康、文明、有序的网络环境,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中国网信办同司法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和社会公众反馈意见,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提出,为了有利于未成年人获取有益身心健康的平台内产品或者服务,规定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青少年模式,在使用时段、时长、功能和内容等方面按照规定和标准提供服务。
意见稿还规定,这些网络服务提供者应防范和抵制流量至上等不良价值倾向,不得设置以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为主题的社区、群组,不得诱导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网络活动;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同时限制未成年人在使用网络产品和服务中的单次消费数额和单日累计消费数额。
中国的主要视频流媒体平台腾讯视频和爱奇艺,以及字节跳动旗下的短视频平台抖音目前都已推出了针对未成年人的青少年模式。
—— 联合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