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诉苹果反垄断案一审宣判:苹果有市场支配地位,但未滥用
5月29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就中国消费者起诉“苹果”垄断案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苹果公司在中国区软件市场显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没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因此驳回原告诉请。原告代理律师表示,尊重一审法院的判决,但将针对本案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因不满苹果对“应用内购买”收取的30%佣金,一苹果手机购买者作为原告于2021年1月11日将苹果告上法庭。根据裁判文书,原告核心诉求包括停止收取30%“苹果税”的不公平高价行为以及停止“应用内购买”强制使用苹果支付系统的搭售行为。
—— 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