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插件的是与非
知名博主阮一峰在他最近的博文中提到自己的博客被广告屏蔽插件删除宣传内容的问题,在插件常用的规则集 Easylist 中他发现了针对他网站的规则,其中一项包括禁绝全站的JS运行。原因是他的网站有检测广告插件的JS,网站会禁止开启广告插件的用户浏览内容。
V2EX的部分网友认为站长具有站点内容的管理权,广告插件的行为是一种不负责任的霸凌。也有人认为用户具有浏览器的控制权,有权决定内容怎样被展示。
对此,你作何感想呢?
另外,阮一峰在网站上提示了两条法律:
互联网广告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提供或者利用应用程序、硬件等对他人正当经营的广告采取拦截、过滤、覆盖、快进等限制措施……(《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16条)
经营者不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