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法规制定

  • 土耳其政府拟制定新大型科技监管法规以遏制科技巨头主导地位 且可能面临美国报复风险

    土耳其政府拟制定新的大型科技监管法规

    土耳其政府正在计划制定新规以遏制大型科技公司的主导地位,但可能面临美国的报复风险。土耳其高级官员表示,该法案即将提交议会,将禁止苹果、谷歌、Meta和亚马逊等科技公司在搜索引擎、应用商店或市场中偏袒自己的服务。该法案得到了执政党的支持,并与土耳其反垄断机构合作制定。不遵守规定可能会导致公司被处以最高达其年收入10%的罚款。官员们说,根据该提案,像苹果这样的封闭生态系统将被要求允许用户从其平台之外安装第三方应用。还将限制平台在未经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处理用户数据并限制其将数据用于商业目的的方式。

    —— 彭博社

  •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利用网络开展数据处理活动,以及网络数据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个人和组织数据的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本条例:
    (一)以向境内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为目的;
    (二)分析、评估境内个人、组织的行为;
    (三)涉及境内重要数据处理;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自然人因个人或者家庭事务开展数据处理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第四十一条 国家建立数据跨境安全网关,对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予以阻断传播。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提供用于穿透、绕过数据跨境安全网关的程序、工具、线路等,不得为穿透、绕过数据跨境安全网关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技术支持、传播推广、支付结算、应用下载等服务。
    境内用户访问境内网络的,其流量不得被路由至境外。

    第六十六条 个人和组织违反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责令其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http://www.cac.gov.cn/2021-11/14/c_163850199157789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