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修订

  • 加州人工智能法案 SB 1047修订

    加州人工智能监管法案 SB 1047 因大量反对而被重新修订

    加州为防止人工智能灾难而提出的法案 SB 1047 遭到了包括 Google 和 Meta 在内的硅谷多方的强烈反对。周四,该法案在加州拨款委员会获得通过,朝着成为法律迈出了重要一步,但立法者也屈服于行业压力,包含了反对者提出的几项关键修改。

    最值得注意的是,该法案不再允许加州总检察长在灾难性事件发生之前起诉 AI 公司疏忽安全实践,如果其模型确实导致灾难性事件,仍然可以起诉 AI 开发商。此外,AI 实验室不再需要提交安全测试结果证明,只需提交概述其安全实践的公开“声明”,并不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现在,该法案要求开发人员提供“合理谨慎”以确保 AI 模型不会造成重大灾难风险,而不是之前要求的“合理保证”。最后,还增加了对开源微调模型的保护, 明确不将进行模型微调者视为开发者,责任仍将由模型的原始、更大的开发者承担。

    —— TechCrunch

  • 印度政府拟修订《广播服务 (监管) 法案》

    印度政府希望让网红向政府登记备案

    印度政府计划将社交媒体创作者归类为“数字新闻广播员”,这将强制他们向政府登记备案,成立内容评估委员会在发布前检查所有内容,并任命投诉处理人员,所有费用均由他们自费。任何不遵守规定的行为都可能导致刑事指控,包括监禁。印度政府计划修订拟议的《广播服务 (监管) 法案》,该法案旨在将所有针对广播公司的监管纳入一部法律。

    根据法案修订版本,政府将“数字新闻广播员”定义为“任何通过在线报纸、新闻门户、网站、社交媒体平台或其他类似媒体播放新闻和时事节目的人。内容创作者和数字权利活动家认为,这项潜在的立法将加强政府对在线内容的控制,并威胁到该国独立记者的最后新闻自由堡垒。

    —— Rest of World

  • 中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引发担忧

    中国实施修订后的《保守国家秘密法》强制要求互联网公司参与保密

    中国政府5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保守国家秘密法》,收紧对国内互联网公司限制,引发了人们对这些规定将如何实施的担忧。扩大的国家保密法要求包括社交媒体巨头腾讯、字节跳动和微博在内的公司在用户发布敏感信息时采取行动。

    它要求“网络运营商”监控用户分享的信息。这些规定还描述了如何删除帖子、保存记录以及如何向当局报告并接受调查。虽然中国的互联网公司已经受到严格监管,但这些变化为主动自我监控和快速合作设立了新标准。修订后的规则还扩大了敏感信息的定义,包括“工作机密”或有关国家机构决策的信息,国家秘密的定义变得“广泛而模糊”。

    —— BBC

  • 美参院计划修订强制出售或封禁 TikTok 的法案

    美参议院计划修订强制出售或封禁 TikTok 的法案

    美国参议院计划修订众议院最近通过的在美国强制出售或封禁 TikTok 的法案。参议院商务委员会颇有影响力的主席玛丽亚·坎特韦尔将推动法案的修订。由于预料到 TikTok 会在法庭上挑战任何可能出台的新法律,参议员们希望通过调整措辞让新法案更难被推翻。另外,考虑到达成交易存在很大难度,一些人建议给字节跳动更多时间来剥离其美国业务,还有人提出扩大法案范围,将其他社交媒体存在的问题一并解决。

    —— 华尔街日报

  • 中国拟修订传染病防治法

    中国拟修订传染病防治法: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干预疫情报告

    中国拟修订传染病防治法,草案提出改进疫情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传染病疫情报告。

    综合澎湃新闻、中国青年报报道,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星期五(10月20日)提请14届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杨合庆介绍,修订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传染病防治体制机制,压实“四方责任”;改进传染病预防监测预警报告机制;完善应急处置制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健全疫情救治体系,强化保障措施。

    针对主要修订内容,草案明确,拟改进疫情报告制度,明确报告时限和方式,实行网络直报,畅通检验检测机构、社会公众等的报告渠道,建立报告的激励和免责机制,禁止干预报告。

    草案规定,对及时发现并依法报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新发传染病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经调查排除传染病疫情的,报告的单位和个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 联合早报

  • 国家网信办修订并发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国家网信办修订《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发布施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6月14日发布新修订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新《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修订发布新《规定》旨在进一步依法监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促进应用程序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摘录:

    第八条 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对信息内容呈现结果负责,不得生产传播违法信息,自觉防范和抵制不良信息。

    第十三条 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各项义务,依法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用户账号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和登录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用户提供诱导其沉迷的相关产品和服务,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信息。

    第十四条 应用程序提供者上线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新技术、新应用、新功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估。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全文

  • 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建议修订

    亚洲互联网联盟(AIC)就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建议修订向公署提交业界信函全文。

    AIC 表示外媒的报道断章取义,指无成员计划撤离香港,而各公司亦无表示过会拒绝在香港提供服务。